关于举办2017年度校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

作者:招生就业处  时间:2017-12-12 点击数:

各学院:

   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要求,推动我校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的开展,增强我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,经研究决定于20171110日至1220日举办校2017年度大学生创业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 一、参赛对象及组队

       我校在校学生,包括毕业两年内的我校学生。以团队(小组)形式参赛,各团队人数最多七人,鼓励跨学院、专业组建团队,团队成员一般应涵盖管理、营销、财会等相关专业,跨学院的创业团队按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所属学院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举办单位

    主办单位:招生就业处。

    承办单位:商学院。

    比赛设评审专家组,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地方和兄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机构负责人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组成,负责复赛和决赛的评议审定。比赛设竞赛办公室,具体负责大赛的筹备、联络沟通、材料收集等各项具体工作;竞赛办公室负责人:董婷婷、仲晓义

        三、日程安排

时间安排

工作进程

承办单位

宣传发动

报名阶段

11101120

各学院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,组织参赛选手报名。

各学院

预赛阶段

1121125

各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预赛评审,确定上报参赛项目,每个学院可报35个项目。

各学院

复赛阶段

1261215

大赛组委会对各学院报名项目进行初步评审,确定十强和十优项目参加决赛。

大赛组委会

决赛及表

彰阶段

1220

进入十强的项目团队进行现场答辨,由大赛专家组评审决定获奖项目,并对获奖对象进行表彰。

专家评审组

 

        四、比赛项目

    比赛项目不限定题目、不限定行业。参赛团队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选定题目,也可请老师帮助选题,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,具有商业价值、市场前景及实施的可行性。鼓励参赛团队结合我校师生的创意、创新成果及发明专利、科技成果等选择创业项目。参赛团队应对创业项目进行认真策划和论证,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,在此基础上撰写和上报创业项目书。

      五、工作要求

       1创业教育与实践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,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,按照比赛的统一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;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,宣传创业大赛的意义和具体要求,激发学生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

       2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寻找、确定创业项目,调动专业教师参与学生创业活动的积极性,为参赛学生提供技术及创业指导服务。

       3要围绕项目组建完整的创业团队,包括项目技术指导老师、创业指导老师、团队成员的角色分工等。

       4在近三年获省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、市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、学校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得过一等奖的项目不参加本次比赛。

       5今年入驻校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参加本次比赛。

     六、奖项设置

   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,优秀指导教师奖、优秀组织奖。其中,一等奖2名,奖金各3000元;二等奖3名,奖金各1500元;三等奖5名,奖金各1000元,优秀奖10名。优秀指导教师2名,奖金各500元;优秀组织奖2, 奖金各1500元。

   七、参赛方式

       1每个学院可推荐35个团队项目参加复赛,每个项目团队一般由35人组成(最多不超过7人),包括团队负责人及项目技术、推广、营销、财务核算等人员。根据需要确定项目技术指导教师、创业指导教师。

       2报名办法:各学院负责本院参赛项目的预赛和复赛申报工作,并将选出的复赛参赛材料(见附件)于125前报送给商学院仲晓义老师,联系电话: 13651542800

       八、注意事项

        1本次大赛不收任何费用。

        2参赛创业项目书应自行撰写,如发现有抄袭或知识产权纠纷的,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,已获奖的取消荣誉、追回奖金。比赛主办方不承担因项目参赛及实施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 3主办单位拥有本届比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    附件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1淮阴工学院2017年度校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书撰写指南及文本

       2淮阴工学院2017年度校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分细则

 

 

招生就业处    

二○一七年十一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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